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要求,现将《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税务局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信息系统设置,请各地税务机关做好宣传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省税务局将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