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22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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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邮寄地址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邮寄申报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402房间;收件人: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邮政编码:116021;联系电话:0411-81991576。


二、申报资料获取方式


(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综合所得汇算——申报表下载栏目下载。


(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补正后重新邮寄。


(二)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


如果您对年度汇算邮寄申报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或邮寄申报联系电话咨询。您也可以通过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更加高效便捷地办理申报。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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