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2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申请、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利企便民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决定,从202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纳税人“网上申领、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已采集实名信息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邮政免费配送”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纳税人无需支付任何相关邮寄费用。


  二、领用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


   三、申领流程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纳税人端签署《“发票配送”使用协议》,即可在线提交发票领用的配送申请。


  (二)收取发票。邮政快递人员将邮件送达收件人后,由收件人现场核实发票收票单与纸质发票信息无误后,在发票收票单上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进行签收。核实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纳税人可以当场将邮件退还快递人员。


  四、咨询电话


  邮政服务热线:11185


  纳税服务专线: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1年2月2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