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以其开发的一处房产与其他单位合资成立B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A公司占其50%的股权,房产评估价值527万元。B公司成立时股东确认投入房产527万元,500万元入实收资本,27万元入资本公积。问:B公司是A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A公司对该项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B公司不是A公司的子公司,而是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则交易后A公司不能控制联营企业,表明A公司在交易后不能控制该项开发的房产,即:该项以开发的房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的交易,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对A公司而言该业务构成了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此时,对于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交易同时构成了A公司与联营企业的顺流交易,在权益法核算时需按比例抵销A公司和B公司之间顺销交易的部分未实现损益。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五(二)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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