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吗?

企业应当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以及这些判断和假设变更的情况。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持有权益的,应当判断通过持有该权益企业能否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总体判断依据,针对某些具体情况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以及权益性质改变导致企业得出与原先不同的结论时所作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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