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何会计处理?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1. 如果该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并具有重大影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处理。
2. 如果该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并无重大影响,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处理。
3. 向共同经营投出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以及取得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及企业合并准则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40号——合营安排》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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