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处理如何理解?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从性质上讲,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属于未赚取的保费收入,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就是确认未赚取的保费收入。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险风险在逐渐减少,未赚取的保费收入也随之转化为已赚取的保费收入。因此,通常情况下,对同一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而言,保险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应当小于上一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
为了真实地反映保险人当期末未赚取的保费收入,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确认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年版)》25.3.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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