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例:20×7年10月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通知,要求提前解除投保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甲公司按约定计算应退还丙公司保费6000元,并于当日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假定甲公司已为该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保费收入 6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 000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 000

《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年版)》25.2.3(一)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