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九章第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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