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何确定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是否属于必要信息?

在确定有关租赁活动的上述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是否属于必要信息时,承租人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 承租人应当仅在预期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相关的情况下,才提供这些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可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以下事项,则可能属于此情形:
(1)租赁带来的灵活性,租赁可提供一定的灵活性,例如,承租人可通过行使终止选择权或以有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续租的方式降低风险敞口;
(2) 租赁施加的限制,租赁可施加多种限制,例如,要求承租人维持特定的财务比率;
(3)是报表信息对关键变量的敏感性,例如,报表信息可能对未来可变租赁付款额较为敏感;
(4) 租赁产生的其他风险敞口;
(5)偏离行业惯例,例如,此类偏离可能包括一些罕见或特殊的租赁条款与条件,从而影响承租人的租赁组合。
2、 该信息是否可以从财务报表主表列报或附注中披露的信息直观得出。承租人无需重复披露已在财务报表其他部分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租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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