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相关所得税账务如何处理? 例: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甲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2×21年发生1 7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甲公司2×21年实现销售收入10 000万元。

甲公司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
假定一:价款已经支付
资产账面价值=0
资产计税基础=1700-10 000×15%=20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
假定二:价款尚未支付
负债账面价值=1700
负债计税基础=1700-200=150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
两种假定都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
2×21年应交所得税=(1 000+200)×25%=300(万元)。
2×21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00×25%=50(万元)。
2×21年确认所得税费用=300-50=25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

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章第15条

2.《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年版)》18.1.1(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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