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非现金对价如何处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应当作为可变对价,按照可变对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章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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