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应当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 债权人受让多项非金融资产,或者包括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
2. 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在债务重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当日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3.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具体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直接确认)
  库存商品(分配确认)
  固定资产(分配确认)
  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或贷记)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2号——债务重组》五(一)3

2022-04-27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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