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公允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如何处理?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如下:
1.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章第11条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账务处理

3.《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投资性房地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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