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资产
调整年限

增值法中长期资产的调整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长期资产调整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为 20 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为 10 年。 (三)其他长期资产,为 5 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规定:“第十七条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调整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为 20 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为 10 年。 (三)其他长期资产,为 5 年。 纳税人取得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长期资产,其调整年限从长期资产取得或资本化改造完成,且原值超过 500万元后首次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当月开始计算。 纳税人取得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长期资产,其调整年限从 2026 年以后资本化改造完成,且原值超过 500 万元后首次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当月开始计算。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第十七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