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
计税基础

公司股东近期欲进行股权转让,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公司的自有办公楼增值500万元,请问公司是否应该重新调整办公楼的计税基础?

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所以公司办公楼评估增值无需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