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
增值税

经营性公墓收入增值税免征吗,如何界定?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五)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关键在于是否实行的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政府指导价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对应的是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在市场竞争逐步放开的情形下,采用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的收费形式,是构成经营性公墓主营收入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税的关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第六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