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划转办公用房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契税

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指令划转办公用房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

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免征登记过程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

免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规定: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免征登记过程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 2.福建财政公众号 2024年10月08日 19:21 福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 涉税常见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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