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
9%开票
3%开票

建筑服务有的按9%开票,有的按3%开票,应该如何区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计税按9%、符合特定情形可选简易计税按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2023-2027年减按1%,开具发票需注明建筑发生地及项目名称。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三种情形,即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此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有带“建筑服务”标签的数电发票时,应在相应栏次中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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