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
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
扣除限额

计算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扣除限额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什么?

工资薪金总额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含职工福利费等费用及社保、公积金,国有性质企业工资薪金不得超政府限定数额,否则不计入总额且不可在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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