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A107010
A107040

为什么办理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找不到A107010和A107040的表单呢?

根据(2025年第1号),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纳税人若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需整合至主表并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填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纳税人如果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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