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此企业所得税
备查资料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 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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