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退(免)权
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安徽怎么办理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权?(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模块支持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退(免)税或增值税零税率放弃申明申报、数据修改及审核状态查询全流程,覆盖从信息录入到税务反馈的完整闭环。

【功能概述】

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模块包括: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申明和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申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出口企业放弃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增值税征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选择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放弃退(免)税权备案。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或者直接在搜索栏搜索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模块,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在线申报按钮

步骤二:

(1)在明细数据采集界面,点击【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申明】,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数据保存】。

(2)在明细数据采集界面,点击【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申明】,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数据保存】

步骤三:

(1)点击【数据申报】按钮,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弹出“确认生成申报数据”弹窗,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将数据传入税务机关。

(2)勾选已生成的数据,点击【撤销申报数据】按钮,可撤销数据至数据采集界面,进行数据修改。

步骤四: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按钮,待数据转为正式申报后,可在此界面查看申报后的“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成功”,则说明数据已经正式审核通过。税务事项通知书可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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