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A100000)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修订了哪些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将A100000表更名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调整行次设置并整合优惠事项至主表,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政策解读规定,对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的修订,一是修改表单名称。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的名称与整个申报表的名称容易混淆,将该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二是调整行次设置。结合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相关准则,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优化调整“利润总额计算”相关行次。同时,增加“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行次,便利纳税人在稽查查处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后更正申报。 三是优化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本公告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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