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企业需要进行财务制度备案吗?如何备案?

纳税人(含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自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路径: 一、电子税务局 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菜单。您点击功能菜单进入后,系统根据您涉税数据自动判别您办理该业务是首次办理,或非首次办理。依据不同情形具体操作如下: (一)如为首次办理 1.系统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纳税人进行确认,对预填有误的进行修改。可以对会计制度相关信息、会计核算方法相关信息、会计核算软件信息补充完善。 2.点击会计报表情况卡片右上角的【编辑】,可对会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选择。点击【编辑】进入填写,点击【确定】完成填写。您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该业务办理。 3.如非首次办理 (1)系统自动带出您当前正在使用的备案信息,您可对其进行修改。 (2)您可对当前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进行修改。点击会计报表情况卡片右上角的【编辑】,可对会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修改,点击【编辑】进入修改,点击【确定】完成修改。 (3)若您的历史备案信息即将到期,可点击左侧导航栏上方“+新增”按钮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起默认为上条备案信息有效期止+1日,有效期止默认9999-12-31,但您可修改。 新增备案信息必须与历史备案信息连续,不得有重叠,不得有间隔,备案信息不得包含已申报属期,不得早于税务登记日期。 (4)若您无历史备案信息,点击“+新增”则进入首次办理模式。 (5)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本次修改。 二、电子税务局APP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判别纳税人办理该业务是首次办理,或非首次办理。 (1)如为首次办理 1)系统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纳税人进行确认,对预填有误的进行修改。 2)点击对应数据项的【选择】按钮可进入填写,点击【保存】完成填写。 3)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该业务办理。 (2)如为非首次办理 1)进入功能后将展示备案列表页面,展示纳税人已备案的信息: 2)纳税人可点击【去修改】对当前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进行修改: 3)纳税人可点击对应数据项的【选择】按钮可进入填写,点击【确定】完成填写。 4)若纳税人的历史备案信息即将到期,可点击备案列表右上角“新增”按钮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起默认为上条备案信息有效期止+1日,有效期止默认9999-12-31,但纳税人可修改。 新增备案信息必须与历史备案信息连续,不得有重叠,不得有间隔,备案信息不得包含已申报属期,不得早于税务登记日期。 5)若纳税人无历史备案信息,点击备案列表中“新增”按钮则进入首次办理模式,流程详见本文中的“如首次办理模式”描述。 6)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本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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