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标准
普通住房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都取消了普通住房标准吗?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都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且都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是的。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都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且都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24〕488号)

2、《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4〕585号)

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24〕773号)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字〔2024〕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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