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
预缴税款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政策原文中只规定了金额,没有区分专票还是普票。所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无论专票还是普票,都无需预缴。

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政策原文中只规定了金额,没有区分专票还是普票。所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无论专票还是普票,都无需预缴。

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热点问题解答(二)——预缴申报篇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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