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
销售报废产品
增值税

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能否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

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出售报废产品时,可“反向开票”,出售者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10万以下免税或减按1%缴税优惠。超10万时,回收企业需代办并缴纳税费,未来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十三、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如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对其“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根据当月各自“反向开票”的金额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并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