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养殖
标准
黑龙江

黑龙江省对规模化养殖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黑龙江省确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规模标准,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和羊的养殖场(小区)年出栏或存栏数量门槛,旨在规范畜禽养殖并加强环境保护。

根据《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黑牧科外〔2018〕49号),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确定如下规模标准: 生猪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头及以上; 奶牛养殖场(小区)年存栏100头及以上; 肉牛养殖场(小区)年出栏100头及以上; 蛋鸡养殖场(小区)年存栏10000只及以上; 肉鸡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00只及以上; 羊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只及以上。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黑牧科外〔201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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