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
青岛市

青岛市文化事业建设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19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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