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
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提示企业类型不存在,如何处理?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填写代码)”需要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该项自动调取纳税人已经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总纳税相关信息,且不可修改。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如果提示“企业类型不存在”,应先核实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果企业在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有误或已变更,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提交“汇总纳税报告”,变更相关汇总纳税信息后,才能正确填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12366热线2024年5月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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