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水竹笋
农产品

农业生产者从山上挖回的竹笋用盐水泡过后直接对外销售,属于初级农产品吗?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所以,鲜竹笋用盐水泡过后直接对外销售属于上述规定的初级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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