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
增值税

增值税中“销售货物”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版)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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