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投资入股
评估值

企业接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技术成果评估值如何管理?

选择适用财税〔2016〕101号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以技术成果所有权投资并填写备案表。如技术成果评估值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一、选择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中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当为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技术成果所有权投资。    二、企业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在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将相关内容填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三、企业接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技术成果评估值明显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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