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
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海南省)

实行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的;或者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向税务机关提出首次或调整环境保护税核定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后,向纳税人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通知)。

.业务概述 实行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的;或者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向税务机关提出首次或调整环境保护税核定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后,向纳税人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通知)。 2.前置条件 正常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3.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

4.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

(3)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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