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
减除费用

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月度预缴时能填写每月的减除费用5000吗?(个体户业主没有综合所得)

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月度预缴时能填写每月的减除费用5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可知,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可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可知,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2)依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第8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所以,减除费用6万可以在预缴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预缴时不能扣,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附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的填表说明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