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
经营所得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6万元及各项扣除如何扣?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如果同时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纳税人可将各项扣除,合理安排,放到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只要两边不重复申报减除即可。

依据《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可知“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对已经在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填报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的纳税人,在提供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预填服务时,将减除费用等数据设置为0,同时提醒纳税人也可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后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6万元/年的减除费用。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四条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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