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
账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承租人使用权资产的相关账务处理是什么?

承租人的使用权资产分别对租赁开始、负债利息、支付后续款项、计提折旧等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分录如下。

1.租赁开始日,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计量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不包含增值税) 银行存款(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确认租赁负债利息 借:财务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支付租赁付款额(取得发票)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租赁(2019)》 3.《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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