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购进的不动产,增值税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税方法因取得时间而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选简易或一般计税方法,前者可扣除原价后按5%征收;后者按全额计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则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全额计税。

区分情况而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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