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
增值税

对于已在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名单的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享受的加计抵减额是否需要追缴?

企业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地方工信部门应列入不再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并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据此确定停止计提加计抵减额的月份,已计提的需转出,已抵减的需追缴。

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地方工信部门应将其列入不再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名单上列明的“不再享受政策时间”确定纳税人从对应月份后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此前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需要进行转出,已实际抵减的需要进行追缴。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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