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

个体户业主、个独投资人等不得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吗?

个体户业主、个独投资人等不得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单位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即使每月按工资名义发,个税上也不认这些是工资,个税上只认为这些是提前支取给投资人的经营所得,不能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只能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所以,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单位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即使每月按工资名义发,个税上也不认这些是工资,个税上只认为这些是提前支取给投资人的经营所得,不能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只能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备注:2023年10月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出了“个税政策调整公告”,个税扣缴系统会出现提示“纳税人为当前单位的投资人,不得在本单位申报正常工资薪金”,避免单位申报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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