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
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计提专用基金。某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本年结余为正数,财务会计本期盈余为负数时,是否需要计提专用基金?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用于职工福利和特定用途。基金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统一规定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确定。年末,科学事业单位从非财政拨款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需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录处理。

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08号)规定,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其他专用基金是指除职工福利基金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专用基金余额较多的,应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年末,该科学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按照预算会计下计算的提取金额,在财务会计下,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下,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结余”科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财政部令108号) 2、《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 3、《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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