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纳税人的工会经费(筹备金)支出以什么凭证在税前扣除?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3〕40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缴纳义务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注明收款项目为工会经费(筹备金)完税凭证的,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在未实行按工资总额2%全额代收前,缴纳义务人按规定比例拨缴给本单位工会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据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完税凭证”或《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工会经费(筹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 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各市州总工会、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0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