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
增值税

建筑服务的预收款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吗?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建筑企业收到了预收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并没有发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发票(税收编码6120000000000000000建筑服务预款)。但注意即使是“不征税”发票,建安服务依然要预缴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除外)

建筑企业收到了预收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并没有发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发票(税收编码6120000000000000000建筑服务预收款)。

但注意即使是“不征税”发票,建安服务依然要预缴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除外)。

因为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备注: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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