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和扣除方式是什么?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在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400元,期限不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可定额扣除3600元。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注意事项: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 国发〔2023〕13号 ) 2.《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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