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A已经开始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后期又被工信部门列入工业母机企业清单,是否可以选择停止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而申请享受工业母机加计抵减政策?工业母机加计抵减政策加计15%,如企业A前期已按先进制造业的5%计提加计抵减额,能否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充计提?

纳税人同时符合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企业A先适用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后期可选择停止享受该政策,改为选择工业母机加计抵减政策,前期未计提的差额部分可以一次性补充计提。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 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12-07 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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