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款抵扣
消费税

纳税人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申报后将以上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申报后将以上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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