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事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请问是否有增值税优惠?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规定:“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