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注册在上海的一般纳税人,打算迁移至江苏省,请问迁出后是否需要在江苏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办理跨省迁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信息可以在迁入地承继,无需重新办理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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