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如何计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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